·會審:工程部確定承接該工程項目經理、質監員、巡查員,并通知本案設計師和本項目簽單人員到工程部進行開工前的會審;
·技術交底:開工當日設計師與客戶約定時間,由設計師組織現場技術交底,客戶、設計師、項目經理、質監員、巡查員必須到場;
·進場開工:按規定開工日期,安排施工人員進場。并由質檢員、巡察員對工地進行監督、管理;
開始施工:施工開始,工程按施工進度表進行。設計師、質檢員、巡查員要與客戶隨時保持聯系,并與客戶認真溝通,發現問題應及時現場解決;
·材料:材料進場,須客戶、質監員檢驗確認后方可使用。隱蔽工程竣工,須質監員、項目經理、客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;
·中期大檢查:工程至木質結構完成,油漆進場前由項目經理組織業主、質監員、核算員、設計師、行政部隊工地進行全面檢查;
·驗收、結算:工程竣工時,行政部、設計師、質監員、巡查員、項目經理一起作初步驗收,合格后請業主一起做竣工驗收、并填好《竣工驗收單》,項目經理、核算員同業主一起作結算。